◎李昀修
許多人並不知道,具有兒童性犯罪前科的人可能仍持續以教學者的身分接觸、指導小孩。
2007年,一則以【孿生教練伸狼爪 性侵國小棒球員】為標題的新聞刊出,揭發一對雙胞胎教練呂智和、呂智惠對小球員長期猥褻,甚至性侵害。兩人承認犯行,並且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因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等罪刑,各自判處十年與九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應登載至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學校後續聘用人員時,也須確實至各資料庫查詢對方是否有性侵、性騷擾等事件的前科,以避免加害者有機會持續接觸到他的加害對象。

然而,呂智和、呂智惠兩人,卻被發現參與民間棒球俱樂部「影武者親子社區棒球隊」的活動,該球隊球員以小學生為主,且從臉書上貼文可見,球隊至今仍以國中小生為對象持續招生、訓練中。而兩兄弟的身影也持續出現於2024年的採訪報導、2025年的聯賽轉播截圖,可見兩人仍持續且長期的接觸小球員。
在2025年的「如何淘汰不適任教練,建立完善運動教練查核制度」上,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執行長劉柏君率先揭露了此事。而經由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的追查,可知至少自2023年起,兩人便參與球隊的訓練。即便在賽事秩序冊中,並未看見兩人被列入影武者棒球隊的教練名單,但在Youtube頻道【沒什麼好看】於2023年11月27日上架的【隱藏在社區之中的少棒隊?街頭球探路邊挖角球員入團!回饋鄉里讓孩子不會變壞~新來的團員想篡位!?】影片中,可以看見是以棒球隊教練的身分受訪。以及,在2024年1月28日智林體育台刊出的【《加蚋盃》影武者原名隱武者 組隊幕後有暖心故事】報導中,可看見球隊所使用的場地除了河濱公園、青年公園外,甚至也使用市立大理國小的球場練球。


然而具有兒少性侵害前科的人,竟然能在公立場地進行訓練?究竟是什麼地方出了差錯?
兩人之所以能使用大理國小的場地,是由於和該校家長會合作。並不屬於該校聘用人員,但在運動部的「涉及違法事件不適任教練資訊專區」裡,也查詢不到呂智和、呂智惠的紀錄。
資料庫缺失、場地的管理方也未有強制機制可進行把關,層層漏洞下,致使理應進入不適任資料庫的人,可以持續的接觸兒童,甚至透過不正式列入教練名單的方式隱藏其中,難以察覺。
然而這並非頭一次發生了。2020年,屏東縣某國中棒球隊的外聘教練猥褻四名未成年隊員,依違反兒少法、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而該棒球教練過去即有猥褻前科並被判刑。
2024年,屏東某國小有一名籃球隊教練於2017年到2023年間,以代課老師身分擔任籃球教練,卻持續對一名未成年女童猥褻。而該名教練早有猥褻前科且判刑確定。
2025年,台中某國小知名棒球教練性侵多名小球員,同年七月判決確定,但該教練早在2004年猥褻3名兒童而曾遭判刑2年,緩刑5年。
2025年,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也於臉書上指出一位吳姓直排輪教練強制猥褻女童,然而該名吳姓男子於2020年就有妨礙性自主前科,更不具教保服務資格。依然進入教保機構擔任講師。顯見在兒少的運動指導與教學裡,類似的漏洞存在,且多年來持續發生,致使不適任人員持續接觸兒少,並使兒童受害。
而我們不確定運動部對於兒少性侵害的態度為何。
倘若運動部知道且在意,為何持續有類似情事發生,而無因應做法?
倘若運動部不知道但在意,為何自去年升格以來,運動部在公聽會上往往拿著過去體育署時代的做法來回應,而不是正視過去許多漏洞造成的危害?
運動部當然必須提出具體做法,但或許在此之前還得先好好說明的是,貴部門對於兒少性侵害的態度究竟為何?
註:法院用裁定(臺灣高等法院105年聲字第209號刑事裁定、臺灣高等法院105年聲字第2511號刑事裁定)公開行為人,故本文得以合法公開加害人全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