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嘉
前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曾經在師大及師院的校長聚會中特別說「會帶大家回到師範體系的光榮」。當時師範已不是唯一培育老師的系統,那麼,要回歸的是何種光榮?而這麼反問讀者,其實是一種隱晦的寫法,但倘若你與我們一同爬梳師資培育系統的歷史,就會看見這過程中有怎樣的力量在長久拉鋸著。
中華民國政府於1979年頒布《師範教育法》。改變了過往培育師資管道(正式、非正式並存)的局面,將教師人才培育工作收攏至「政府設立」的師範大學、師範學院及師範專科學校及其下設之教育學系辦理(註1),理由是避免人力浪費、確保師範生素質、掌握教師人數等需求。這是自最初掌管課本內容以來,連人才培育都更加緊握於掌中的改變。
但早在1968年實施9年國民義務教育時,就因大量教師缺額、師資素質不一致、城鄉及特定科目授課品質不穩定等狀況,使教育部以行政命令指定台大、成大、中興等校開放教育課程,以解決上述教學問題。但為何遲了11年,政府才頒布《師範教育法》?其原因可能與時局有關──1970年退出聯合國、1979年中美斷交,面對中共成為正統中國取代中華民國的危機感,讓當時出現移民潮,執政當局選擇在此刻將人才培育的資源收攏、掌握。
師範學校由政府辦理、免學費(公費制)、供食宿制服、教材由國立編譯館提供(註2)。師範生畢業後將分發至學校實習,實習教師占實缺、領全薪一年,教師證書經登記審定後核發。除了專業培訓,也加重民族精神教育,期望教師人才能負擔精神國防、配合執政黨政策,背負政治社會化的任務與功能(配合過去國立編譯館統一編寫的教材,教育學生反共復國等精神)。
依據〈台灣教育體系中近親繁殖的影響研究:以師範院校為例〉這篇論文的調查,因機會被限縮在指定院校、使成為老師的門檻提高,師範生的成績普遍優於其他大專院校的學生,外界便認為他們的素質是一致且優秀的。除此之外,師範生對外的形象也多是具有服從、忍讓、有禮等等的「教師人格」(註3)。
然而,《師範教育法》施行的15年內,因其衍生文化,使師範體制內部與外部皆產生反彈聲浪,其理由包括:
1. 高師大與台師大學生請願放寬「師範生於規定服務期限內,不得從事教育以外的工作或升學」(註4)的法規內容。
2. 師大張春興教授進行的研究中,發現就讀師範並非出於學生優先選擇,用公費、按期服務來限制升學,已不合時宜(註5)。
3. 政大教育系的黃炳煌、蔡保田二位教授表示師資培育的重點在於專業化,師範教育法施行的這幾年,已讓人誤解師範教育的真諦、引發校院的不正常現象,也扼殺培養機構的創造力與生機(註6)。
另一方面,第一屆全國民間團體教育會議,於1988年(解嚴後一年)由人本等32個民團召開,針對當時的教育弊病提出建言,除了改善師範體制的衍生問題,自1945年開始的威權教育、民族教育,亦成為改革目標,期望政府修訂《師範教育法》、《國民教育法》等法案,達成校園民主化(註7)。
因此,政府於1994年將《師範教育法》修法為《師資培育法》。在這兩個時間點內,我們可以看見教育體制內歷經截然不同的價值與文化變革,包含──
1.一元化到多元化:《師資培育法》上路後,各大專院校的師資培育中心、師資培育相關學系,也成為培育老師的管道。
2.計畫性到儲備性:《師範教育法》稱「有計畫之招生」,是由各師範學校、院視各省(市)地區中小學各學科師資要求數量,擬定招生名額交由教育部核定後執行分發作業。《師資培育法》則改成一般大學均能申請教育學程,參與師資培育工作。
3. 公費制到自費制:新法頒布後,師培時要繳學費、實習時要繳學分費,少數就讀師資類科不足的學系,或畢業後若自願前往偏遠地區服務能擁有公費。
4. 分發制到甄選制:新法上路,學生要考入教育學程並完成修業,還有教師資格檢定考,進入校園工作前還要準備教師甄試。(註8)
如今《師資培育法》已上路30多年,課本與人才的培育都更加多元,「教育」這件事看起來更加開放與包容,然而現在依然能在教育現場看見規訓與懲罰的爭辯。懷念往昔榮光的不只是陳前次長,就連一些未曾經歷過《師範教育法》時代的年輕教育者們,也可聽見一些懷念過去的言論。
這些「懷念」的內容是什麼呢?或許人人不同,但北一女的教師區桂芝應可作為其中一位代表人物──
去年(2024)在《台灣教改30年總體檢》新書發表會上,北一女教師區桂芝表示30年教改是一場無法復原的災難,至今仍在擴大災難(註9)。
當天發言除了提及學生多元學習變成亂槍打鳥、選修科目因不考試而「廢物化」,亦質疑108課綱將道德實踐弱化,所以教學現場有恐龍家長、教師受凌辱等現象,更將兩年前的學生割喉案與此畫上等號(註10)。同時強調該課綱太強調本土意識與台灣價值,刪減文言文課文比例,好比顧炎武的〈廉恥〉被拿掉,若學生不理解「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將無法培養學生認識恥辱,導致道德觀念模糊、價值觀錯亂,助長不清不白的社會風氣(註11)。
區桂芝的評論雖然有許多牽強之處,也頗為過時,但我們不難理解她為何有勇氣公開將這些評論訴諸大眾,因為她所經歷的年代確實有以下的特徵:
1. 師資養成門檻高:要有足夠優異的成績,才能進入高門檻的師範院校就讀,也因此外界會普遍認為師範生的素質一致且優秀。
2. 容易獲得想要的結果:因為都是在師範體制中接受教育的,大家可能互相關照,因此嚮往的目標(包含學術升等、會議票選、共同決策)就離彼此不遠了。
3. 物理與心理交互作用:自1979年《師範教育法》上路,等同將一元師範教育法制化,以此衍生出的各種文化深入人們的意識,對此加以服從。
從區老師身上,我們能看見昔日師範體系造就的價值觀至今仍持續發揮影響力,其發言,正完美應驗《師範教育法》施行時的疑慮──外界擔憂師資培育集中在師範院校,容易讓培育機構產生老大心態、造成市場壟斷,無法適時回應社會期待、順應時代變遷的流弊應變,這對維持與提升師資素質確為一種阻礙。
這正是為何師培系統仍須轉型正義的理由,「師範光榮」的問題不只在舊有制度,更包含衍生文化,使教育工作者與理想的距離拉大,也背離了成為老師的初衷──教導、讓學生適性發展,為學生指出成為自己的路。
註:
1. 政府設立的師範學校僅有全台13間:3所師範大學(台師大、彰師大、高師大)+9所師範學院(市立台北師院,省立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屏東、台東、花蓮)+政大教育系所。
2.《國家文化記憶庫‧師範體系與師資培育》,相片攝於1973年:https://pse.is/82yyw2
3.〈台灣教育體系中近親繁殖的影響研究:以師範院校為例〉,收錄於《教育與社會研究》第七期,頁1-38,翟本瑞,2004:https://pse.is/82yywr
4.《師範教育法》第十七條,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pse.is/82yyxu
5.〈從師大學生的求學心態檢討師教法“加強師範生專業精神”構想的成效〉,收錄於《教育心理學報》,頁1-28,張春興,1983:https://pse.is/82yyyj
6.〈「師資培育法」行程的政策範疇影響力機制〉,收錄於《台灣社會學》第四期,頁199-246,熊瑞海,2002:https://pse.is/82yyze
7.〈現代社會「教改」論述的演變及其發展的結構性條件〉收錄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八十八期,頁89-126,齊偉先,2012:https://pse.is/82yz2g
8.《師資培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pse.is/82yz3l
9.〈北一女國文教師區桂芝 痛批108課綱去中國化〉,童清峰,2025:https://pse.is/82qkw6
10.〈北一女師區桂芝:108課綱是教改滅台的最後一哩路〉,許維寧,2024:https://pse.is/82yz59
11. 同註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