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
國中的國文課,有一篇課文叫做《桃花源記》,大意是這樣:
一個漁夫意外發現一個與世隔絕的村莊——桃花源。這地方風景優美,人民過著和平快樂的生活,沒有戰亂和壓迫。村民說他們祖先為躲秦朝戰亂來到這裡,從此不與外界聯繫,也不知道外面現在到什麼時代,而漁夫離開後想再回去卻找不到路。
當時老師說這篇課文,是表達淵明對理想社會的嚮往,也批評當時亂糟糟的現實,告訴大家只要努力,就能創造美好生活,總有一天你可以去到你的桃花源。這說法聽起來無害、正面、合情合理,但也如此,它掩蓋了文本真正不安的底色。
因此我曾聽過另外一個說法,桃花源記其實是一個鬼故事。
漁夫走入那條「初極狹,纔通人」的水路,其實極似古墓的墓道構造。根據考古記載,這類開口狹小、深入山腹的構造,是用來隔絕生者與死者世界的通道。當他終於「豁然開朗」,眼前不是樂土,而是另界。
更詭異的是,村民與外界隔絕幾百年,卻「衣著言語,悉如外人」,絲毫沒有文化演化的痕跡,彷彿他們的時間早已靜止。他們的衣物,有人說,像是後人燒給祖先的紙紮品。桃花滿山,本應是春天的象徵,但在傳統文化中,桃木也是鎮邪之物,是用來劃界陰陽的植物,桃花源不是生者的淨土,而是亡靈的聚落。
至於漁夫,離開後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不是因為忘記路線,而是因為那裡本就不是給活人再度進出的地方。那些說「不願與外人通」的村民,也許不是不想,而是根本「不能」。他們是被禁錮於桃花源裡的存在,他們已經死了。
鬼故事的可怕之處,不在於見鬼,而在於你無法確定自己是不是也已經進入那個界線。你以為是理想,其實是囚籠;你以為是桃花源,其實是甕中墓。
而這個囚籠,就發生在當代桃花源記,就在《一座桃花洞》這部中國的紀錄片裡。
這是一所名為「桃花洞」的特殊學校,這裡是問題少年的管訓之地,也是人性實驗室。裡面除了犯罪的少年之外,就是爸媽管不動的問題少年。他們要在那邊住校,學生們需忘記自我、時間和外界世界,禁止戀愛和結黨,24小時的集體生活,會被體罰、會被訓話,甚至要在雨中進行鍛鍊,所有行為都被納入考核和監控體系。
目的就是要他們重新良善,做一個好孩子。他們被告知他們是失敗者、是邊緣者、是問題者,所以需要被這樣對待,因此一切對他們看似不合理的待遇,都會因為他們本身的特殊性,似乎變得很合理。
而其中有兩個畫面,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第一,是關於出賣。
在某些夜晚,老師站在講台前,要求大家起立說出別的同學有做錯什麼事。乍聽之下像是引導、鼓勵坦白與誠實,但熟悉這場戲碼的學生都知道,這不是對話,而是表態的舞台。
問題不在於是否有人犯錯,而在於這套儀式假設「錯」是可言說的、可自白的、甚至是必須自白的。若沉默,被視為不合作;若自白,則無論錯誤多輕微,皆可被標記為「誠實」,成為下一次師長口中的典範。
但這套儀式其實不鼓勵真正的揭發。你不會真的說出同學做了什麼、欺負了誰,因為那樣等同於出賣,會打破「我們一起撐過這些規訓」的潛規則。於是大家學會一種折衷的表演,說一些無關痛癢的小過錯,既不真正犯忤老師的意志,也不真正破壞同儕之間的平衡。
我想起當年我就讀的新竹市立三民國中(註1),當時老師想要解決班上上課講話的情形,他做了一個決定——在班上宣告,每天大家聯絡簿上都要寫下最吵的同學,隔天那人要把桌椅搬到教室外面上課。
經過一週的實驗,其實我們也會發現,大家最終的決定,往往不是誰真的最吵,因為大家其實常常不知道到底要寫誰,最後只能寫一個最安全的角色。例如有人在今天的最後一節講話,有人就說:「我看明天就是你在外面了」,這種指令就會成為所有同學唯一的判斷依據。
這正是規訓的高明之處,不靠懲罰來強制,而以自願之名,建構一套無人能免的秩序。人們不再因為怕而服從,而是因為彼此盯著彼此、彼此等待彼此的表演。
於是,服從就變成了一種合群的禮貌。
第二是關於謊言,也是關於強迫。
其中有一幕是一位來自他國的國中生,她家人認為她在外面結交不好的朋友,因此欺騙她要來跟別的家人吃飯,但把她帶來桃花洞,然後自己偷偷的離開,讓她被迫的要停留在這邊。
任何一個人被騙來某個地方,突然得知要在那邊被關24個小時,第一時間的情緒反應是崩潰,是非常合理的事情,但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在她身旁的中國女生給的回饋叫做:
「我們當初也是這樣。」
也就是說,許多大眾眼中的「問題少年」被爸媽帶來這個地方,都是被騙過來的,而這個「騙」,在正常的社會中,原先應該是個「例外」,但現在卻以一種「大家都是這樣」的「常態」給存續,彷彿變成一種原則。
謊言與強迫,在正常民主法治國家中,連刑事訴訟法這種運用在抓犯罪之人的手段,都不能拿來用,但在中國這樣的威權社會下,在教育系統中卻是像空氣一樣的自然存在。或許我們同意小孩不夠成熟,所以不管是在法律或是教育系統中,小孩的決定需要他人的輔助,但那終究是輔助與陪伴,能用騙或強迫嗎?
記憶回到我國二的時候,地點一樣是在新竹市立三民國中。
有一次我們一堆男生下課在廁所玩耍互相潑水,後來上課上到一半被主任整個叫去學務處,被主任質問一件事:
「誰剛剛在廁所踢門?」
原先以為是在廁所玩水要被罵,但這一問,我們反而說不出話來了,因為我們真的沒有人踢門,甚至在被學務處老師辱罵的過程中,我們都說出了我們有玩水,但真的沒有人踢門。後來在主任喝斥之下,我們因為踢門要被記過,並且開始每一個人要寫「悔過書」。但問題來了,沒有踢門,我們要對於被指控踢門這件事悔過什麼?
令我感到毛骨悚然的事情發生了,其他的同學非常自然的就開始寫起悔過書了,我一直問自己,也問旁邊的同學,我們到底要寫什麼?沒有做錯的事情,是要承認什麼錯誤?
因為我沒有動筆,反而一直詢問旁邊同學的行為被發現,我身旁突然被三位老師包圍,並且對我喝斥:「白目,叫你寫就寫問這麼多幹嘛?」那是我第一次,在悔過書上寫下我完全沒有做的事情,我欺騙我自己和所有人我在廁所踢門,我被迫寫下我沒有做的行為。
直到10年後,我在《刑事訴訟法》上才學到,原來被告的自白是不能出於「脅迫」的,我卻在國中就體驗過了。
謊言、強迫、否認自我,正是我在《一座桃花洞》主要看到的畫面。
這讓我想到《神隱少女》中,千尋在一開始就被拿掉自己的名字,改名叫做小千,讓他喪失自我主體性,使他成為湯屋的一部分;白龍也在影片的結尾,想起自己真正的名字:賑早見琥珀主,奪回自己的主體性,重新認知到自己是誰。
桃花洞,又或是過去三民國中,裡面的規訓,裡面所宣稱的秩序,都是方便管理,讓所有的學生成為那個共同體的一部分,沒有人在乎你的主體,因為你不應該要有主體,因為你只是這個地方的幾分之幾。在桃花洞,你將會是一個聽話的動物;在三民國中,你是一個「追分」到「成功」的機器(註2)。
也正因為如此,我相信桃花源記的解釋,絕對不是我國中國文老師所述,多麼美好的化外之地。那邊就是亡靈之處,也唯有這樣的解釋,才對得起有學校的校名叫做桃花洞。
能在這個地方,自由的書寫下這些記憶,我應該是走出桃花洞了吧?
註:
1.在這部中國的紀錄片中的學校,是一個特殊學校,我同意在特殊學校中或許教育方法會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直接對標到一般學校的差異,直接作為貶義的評價,但因為我並非特殊教育的專業,因此僅能分享過去的真實經驗。
2.在我國中和高中時,「追分」和「成功」分別為某個火車站站名,因此當時許多人會買這個車票,「追分→成功」放在自己的鉛筆盒或是錢包,象徵自己考試會考好,人生就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