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正常」的距離:開箱台北祕書處
台北祕書處共有四位同仁,對申訴案件的處理方向常常有不同看法,但早有某種「默契」。什麼「默契」?主任祕書陳志遠說:學校要符合基礎法規、對小孩有利、不能欺負小孩,這個基調就是要求「正常」。大家相視而笑。是哪一種正常?符合社會規範的正常?或是屬於人類的正常?那麼祕書處的大家正常嗎?
讓良心過得去的工作
陳志遠曾擔任銀行法務,一日來到漁港查封房屋,陳志遠沒有遇到當事人,卻遇上孤獨的老婦獨自居住在破舊房子裡,阿嬤的卑微處境,在他心裡盤旋許久。當時他同學在人本南部辦公室任職,推薦他試試「讓人良心過得去的工作」,陳志遠因此來到台北總會辦公室,一待就是十年。回想到職日,他聆聽國小特教班兒虐案的錄音,盡是打小孩的慘叫聲,學校的日常嚇壞陳志遠,但沒嚇跑他。
錄音檔裡的老師邊打人邊教學;教師聲稱罰跑操場是練身體、壯體力;餵小孩吃廚餘是為了訓練小孩按時吃飯…講起這些申訴案陳志遠歷歷在目,教育改革、教育法規修正,需要呼喚社會壓力。以北部某校為例,體罰小孩半小時爬樓梯兩千四百階導致筋膜炎,校方辯解是體能訓練,還說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的體罰項目未列「爬樓梯」所以不是體罰。祕書處與學校、教育局處三番二次溝通未果,於是召開記者會,最後促成修法補正。
勇敢做自己
處理申訴案不只是接電話、開記者會還會上街行動。受理某校強迫課輔申訴時,祕書處與學校主任幾次電話往來,最後都吃了閉門羹,學校主任甚至打電話去教育局責罵承辦人員。眼看著學校就是要漠視學生的申訴,黃少筠促成同事到校門口周邊廣發傳單,讓學生知曉學生權益、知道學校違法;當學生們終於明白,真的不能強迫課輔,可以要求退費,紛紛向校方申請退費,才真的撼動了連教育局工作人員都敢責罵的主任。
黃少筠的行動號召力,獲得祕書處同仁讚賞,她靦腆地笑。她說自己以前是乖學生,自身發生性騷擾事件,卻無法為自己發聲;她想去突破自己,鼓勵他人衝破順從的框架,像是鼓勵當年的自己,真正地使用自己的力量。
和申訴人站在一起
李思慧說:「人本基金會在做的事,是社會上很多地方不會做的。很多慈善家、社福團體會去幫助人、照顧人,有時候是抱著一種我覺得你是弱者,所以我需要幫助你。但在人本,我們是真得試著想要站在他們的角度,想他們需要什麼。」
陳志遠補充,有時受害者前來諮詢卻不敢申訴,祕書處同仁就會提供他所需要的,像是法律資訊、法條規章等。重要的是,理解他受到的壓力,鼓勵他先保護自己,讓他明白問題在體制而不是在自己。
基金會接申訴案,和新聞記者接到舉發案不一樣,我們最先關心的、需要關心的是人,也因為這樣,申訴案的發展必須在申訴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他沒有一定要繼續申訴下去的義務;萬一進行過程中有各種壓力或變化,申訴人的想法有所不同,基金會就依當時情境持續陪伴申訴人。
辦理申訴案件時需要面對人,李思慧延續過往三重青少年基地的經驗,無論大人小孩皆視為獨立的個人,把小孩當作大人看待,陪伴彼此滋養關係。但,最好不要和當事人建立很長的關係,李思慧說,因為與申訴案的當事人互動很久,表示案件推進緩慢,當事人要耗費許多時日與案件糾結,不是好事。
辦理申訴案,需要和教育局處交手,常見的情景是:科長或承辦人,看不見學生需求,總是反問「老師有沒有受到不平的可能」。雖然常見,秘書處的同仁還是不習慣,掛下電話,總要跟隔壁同事講個幾句,平反內在的波瀾。有一次,遇到想做事的承辦人,一步一步依法解聘不適任教師,事後溝通才知道,承辦人早年接觸過人本理念。大家開玩笑說,早知道,基金會早年應該更努力,影響更多人。
改變社會投身教育
林郁璇高中讀的是沒有制服、校風開放的學校,他期待上學會和國中小很不一樣,沒想到老師上課時直接帶大家畫重點,沒有教學;學生在考試後請教老師,老師直接在教室數落學生上課打瞌睡,不但看不見學生的學習動機,也完全不顧學生的感受…這些經驗和申訴案的情節相比,顯得雲淡風輕,但郁璇說,如果連校風開放的學校都不重視教學,不重視學生的需求與感受,她發覺教育真的很扭曲。後來,她投身學運想要改變社會,同時在基金會實習,發現教育是眾多問題的根源。理念需要溝通,也需要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支持,在人本遇到在乎人的價值的同伴,讓她決定實習完後留任,著手社會中最基礎的環節,以教育做改革。
基金會長期關注體罰、髮禁、服裝儀容等學生基本人權,近年參與國高中生學權議題,推動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在學生權益逐漸提升的時代氛圍,看到教育部近年主動研議並推行延後上學的政策,對各項學權議題也有所回應和調整。大家說,很高興看到體制終於動起來。
志遠說,接下來,持續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終止一切形式對兒童的暴力,立法禁止家庭體罰,是我們的重要工作,讓衛福部和社會局重視兒童權,共同推進教育環境和整體社會重視兒童權利。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不適任教師退場制度和相關基本倫理,劃定倫理守則的底線,為校園除弊。
「正常」,是回歸人的價值
祕書處同仁不只處理申訴案,十月中旬剛結束的,「名師到狼師,誰在縱容權勢性侵?」線上座談會,也是他們處理的。要研究申訴案,要跟學校、教育局處往來,還要辦座談會、體罰問卷,寒暑假又要參與營活動…這麼多不同性質的事,他們是怎麼掌握的?原來,是回歸人的價值,所以接申訴的重要能力不是熟悉法條,而是從願意理解人開始,從感興趣的議題入手。李思慧補充:每一個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你可以很自在的,做你想做的事情。重點是,去做讓自己開心的事,不然,就是把那個事變得自己會開心。
做各式各樣的事,都是實踐人本教育,也都是自我實現。這樣,你同意祕書處的大家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