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板橋高中學生會向服儀委員會提開放便服、解禁拖鞋遭否決,新聞一出,網友反對穿拖鞋的聲音居多,多數認為「穿拖鞋不會在家裡穿就好」,對啊,為什麼學生非得在學校穿拖鞋呢?或是說,為什麼板中學生需要花這麼大的力氣爭取在學校穿拖鞋的權利,現在學校不都已經很自由了嗎?
跟上服儀解禁的浪潮,越來越多學校開放學生在校內穿便服,多數通過的學校都會有附加條件,例如要求學生攜帶學生證解決不便管理(怕有外校人士闖入)的問題,當便服越來越容易爭取時,為何學生偏偏要談「便鞋」?
探究爭議的要點,板中學生會提的是「刪除鞋襪規定中,禁穿拖鞋及涼鞋」,指出學校不能禁止學生穿拖鞋,但學校反駁的原因除了擔心學生容易受傷外,還引用教育部的規定「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穿著拖鞋或打赤腳」。從文意上看來,板橋高中的規定比教育部的服儀規定嚴格許多,畢竟教育部還容許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可以穿拖鞋,也因如此,引發學生不滿。
這讓我想到師大公領系林佳範教授在〈制服與教育──從威權到民主〉一文所提「校方法治教育落後,才使學生費力爭制服(註)」,意思是學生應是學習法治教育的主體,而非僅僅只是被校規規範的客體;哪些時間可以穿拖鞋哪些時間不可以,有沒有機會先透過先討論再來設下規範呢?
回想學生時期有哪些「正當理由」可以穿拖鞋,可能是下雨天、颱風天到學校時鞋子全濕的時候,會用拖鞋當替代。也可能是腳受傷,不便穿鞋便穿拖鞋。如果校方僅只是單方面禁止穿拖鞋的話,就等同抹煞掉校園中公共議題的討論空間,就如同林老師所說的「這種威權的管制心態本身,更是一種反教育」。
讓我們回到便服、髮禁的爭議,當老師內心覺得這肯定會出大亂子急忙阻止,而忽略,不禁止學生穿拖鞋時,真的會有學生每天都在學校裡穿拖鞋嗎?髮禁解除後也沒有每位學生都把頭髮弄成爆炸頭或是漂成視覺系,但我們總會有些「萬不一」的擔心,就陷入「不禁止」就等於「鼓勵」的單向思考裡。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會有種在學校穿拖鞋怪怪的感覺,但「覺得怪」不能是禁止的理由。畢竟我不會因為吃壽司當午餐很怪就禁止其他人吃;但我們可以先來想:為什麼我們對於在校園內穿拖鞋有種怪怪的感覺、為什麼有些人覺得穿拖鞋不尊重他人,有些場合禁止穿拖鞋這又是為什麼…。
不規定學生不能穿拖鞋,不等於鼓勵學生穿拖鞋,而是學生可以決定自己什麼時候適合穿什麼。套用林佳範老師所說「教育在給學生增權(empower)而非削權(disempower)」,沒有給予學生對於公共事務討論的空間,而單方面覺得學生心智不成熟所以要禁止並不是個好作法。
註:文章當時談的是開不開放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