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人本教育札記》胡淑雯的專文〈大便寫的詩〉裡,有一個聲淚俱下的場景。沒睡飽的孩子,硬是被母親拉到了大街上,不但要跪,還要哭。沒事哭什麼呢?孩子哭不出來,眼看一定得要大聲哭出來的時刻迫近,母親使大力下重手,狠狠搧了孩子兩耳刮子。這下見效了,孩子哭得呼天搶地。
很多年以後,當年的孩子酒醉後說出了這個故事。那是1975年,蔣介石的靈柩開往孩子和母親跪著的街邊,孩子的母親是一位老師,他自己、他的孩子,有為蔣介石的死哭得捶胸頓足的「業績壓力」。孩子哪裡懂?但孩子反正不需要懂,賞一個耳光能夠達成的「業績」,不必多費唇舌地解釋;一個耳光不夠,那就兩個。
胡淑雯文中這個故事,意外地(或其實不意外)點出了體罰孩子這件事的「表演」性質。打小孩本身是表演。那個當老師的母親,狠心搧孩子巴掌,是一個表演:我有盡(老師/公務人員)本分,完成蔣介石死掉有人哭,所有人哭;這個表演如果劇力萬鈞,那裡面加進去的「洋蔥」就是一個老師表演出蔣介石的死的確讓所有人哭得整齊劃一,一個母親不惜虎毒食子拿自己骨肉獻祭的決心。孩子(被打而)哭,當然也是表演:哭給人看的表演。該名教師的孩子有哭,威權的警察國家有看到,業績/表演完成的框框裡打勾勾。事實上,母親失格了,但老師逃過了怠忽職守的危機。
時光倏忽過了三十七年,2022年的台灣人還在打小孩,也還在拿打小孩來表演。打小孩的酪梨壽司還是「親職網紅」,學校老師發現酪梨壽司的孩子身上有體罰傷痕,基於職責通報社會局。酪梨壽司發文坦承體罰,體罰的「原因」看似該被理解與體諒,當代社會各種壓力下的親職實在不容易,誰都有可能一時失去控制。其實「不打小孩」不是一種必須「忍住」的事。本來就會打、覺得可以打的人才需要「忍住不打」;本來就覺得不能打、不會出手的人,怎樣都不會打。跟控制無關。
如果「當代社會的高壓」可以是體諒酪梨壽司一時失控打小孩的因素,這個當代社會中網紅、流量的結構也讓酪梨壽司把他的打小孩拿來表演了。被社會局關切,拿來表演「變成列管個案」,表演「道歉給你看」。
間隔三十七年的兩位母親。當老師的那一個,要是不打他的孩子,恐怕會被追究未達成業績、不效忠領袖;酪梨壽司則是在當代社會的壓力之下一時無法控制自己,之後畢竟得發文道歉。怎麼看,都會覺得前者的處境比較艱難,比較身不由己,比較情有可原吧?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是因為我們都沒有想到孩子。三十七年來,小孩都是可以打的,都要哭給別人看。甚至,到了我們這個當代的台灣社會,網紅打了小孩,小孩瘀青的大腿都還能夠再拿來表演一次,再拿來衝流量一次,再拿來業配一次⋯。威權時代的孩子,叫你表演哭你就給我表演哭,像馬戲團的大象;民主化之後的孩子,打了你可以拿來表演道歉,像是舞台上的道具。
無論是威權是民主,苦的都是從來沒被尊重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