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申訴的學生等了一年,沒想到在再興中學正式回覆我們的公文內容竟然是:學校之所以在新生訓練時公告髮式規範(髮禁)是因為新進教職人員不黯學校法規「誤用」了已廢止多年的規範,放錯了PPT檔案。
哇。教育部已經明定「不可以訂定髮式規範」,再興中學明顯違法,但在正式公文中,竟然將這個稱之為「誤用」。
至於,學校所發放的課輔單,之所以又違法,沒有放「不同意」的選項,在公文中說是:失漏了。
看來,一直被失漏的,是守法。但學校到底在不在乎這些已經明文規定,必須要遵守的事情呢?在不在乎,作為學校,作為提供教育的人,竟然公開公然違法呢?
這次學生來申訴再興中學,一步步謹慎蒐證,到發出公文,等待回函,歷時近達一年之久,也未能立即改變。台北市教育局和再興中學的回函內容,更讓人覺得即便只是爭取法律原本保障的權利,也如此漫長且艱辛。
一個運作嚴謹的老字號學校,寬容了新進教職人員的疏失,卻不放過學生的自由。而且,這種回文,實在不合理。新生訓練的解說全權交給一個新進人員處理?沒有其他老師在線監督提醒?連校長主任都不知道會公告髮式規範?以上這些,都是台北市教育局聽到再興中學回覆時該有的質疑,但台北市教育局全盤接受學校給出的答案。
至於服裝儀容鞋襪禁,學校表示已從班級生活競賽的扣分標準中刪除,雖然仍有宣導服裝儀容的相關規定,但對於未穿制服、未依換季時間換季或穿運動鞋進校的學生,學校只會以柔性勸導,並不會有懲處。是否真如此,實際生活在校園的學生最清楚。 (學生的心聲可見下一篇)
除此之外,關於私立學校強迫參加輔導課和教新進度,入職才半年的我竟也已處理數次類似問題,而學校的說詞千篇一律、大同小異。被檢舉發放沒有「不同意」的課輔意願調查,學校便回覆是「失漏」,並說會從新的學期加上不同意選項。現在的錯誤,未來再說,現在先繼續錯下去。而輔導課違法上新進度,學校總說是「師資調度困難」才將正課與輔導課混排,一切代價結果,由學生承擔,學校不用改,教育局則一次次縱放,維護一個違法的國度。
申訴學生和我,不會接受這樣的結果!更何況再興「誤用」規定的行逕早已行之有年。但這一次讓我們看到曙光!隨著學生權利意識的覺醒,隨著社會追求正常教育的訴求呼聲,學校並非毫無撼動的可能性。即使學校用這種狡辯,給自己一個殘破不勘的台階下,但仍顯現,學校將可能走下威權支配的高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