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彥 (諮商心理師)
14歲的安妮被網友給性侵害了…。
安妮在網路上結識了16歲的查理。幽默風趣的查理很快地就擄獲安妮的芳心。幾天後,查理表明自己其實已經是個25歲研究生。安妮得知後,雖然憤慨,但是情竇既已初開,哪有那麼容易收回已經付出的真心。於是,安妮原諒了不斷致歉的查理,兩人也訂下了約會的時間。沒想到,約會當天,迎面走來的並不是一名翩翩少年,映入安妮眼簾的竟是一位中年大叔。再次受騙的安妮,雖然氣憤,但在查理的安撫下,安妮再度選擇了原諒,繼續著既定的約會行程。最後,查理哄騙安妮到旅館,侵犯了安妮。
溫水中,跳不開的青蛙
若是想起「性侵害」,最快浮現在你腦海中的畫面是什麼呢?
許多人受到影視媒體的影響,都誤以為性侵害的發生,乃是強勢者以暴力、脅迫的方式,迫使弱勢者就範。但是,大部分性侵害發生的形式,可能都是在不使用暴力脅迫的情況下,仍能得逞。這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
在電影中,安妮發現前來赴約的查理,竟是一位中年大叔時,震驚地落下眼淚。安妮不斷質問查理為什麼要欺騙自己,查理則是不疾不徐地解釋著:
別生氣,安妮,求妳給我一個解釋的機會,妳是對的,我只是不知道要怎麼跟妳說。別傷心了,妳這是在折磨我,我還是我,對嗎?忘了年齡吧,妳忘了我們一起聊過的心事了嗎?我是查理,我就坐在妳旁邊啊。
我對妳說謊,是因為我怕妳不夠成熟,無法理解當我們找到知心的對象時,就不需要再顧慮年齡。我還以為妳夠成熟,可以明白這個道理,但是我還是我,我是那個每日每夜和妳聊天的查理,我愛妳。我不明白年齡怎麼能改變我們的關係。或許,我們能不能一起四處走一走、聊一聊,然後我就去機場搭機回家。
在這之後,查理帶安妮到附近的餐廳用餐。查理先是與安妮話家常,降低安妮的戒心,之後藉著分享安妮碗中的甜點,同時又不斷地說著令人醉心的甜言蜜語。查理也假借示範兄弟會的握手方法,與安妮有了初步的身體接觸。最後,查理拿出一件安妮一直想要的性感內衣,並哄騙安妮到旅館中換上。查理先用溫柔的眼神觸碰安妮身上的每寸肌膚,一邊漸進式地將自己的手、唇,以及身子壓到安妮身上。性侵害至此終於發生了…。
就在這短短的過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竟可讓一個聰穎的少女,一步一步走入性侵害的無情圈套?
在言談上,當安妮得知自己受騙而感到氣憤時,查理試圖喚醒安妮腦海中,那關於兩人之間所擁有的愉快回憶,藉以平復安妮的憤怒。查理也催眠安妮:「成熟的人並不會在意年齡這種小事的。」此話一出,安妮便已受到查理的擺佈。畢竟這話聽在安妮的耳中,如果自己再追究年齡的差距,就顯得自己幼稚又不懂人情世故。
在行動上,面對安妮的質疑,查理自始至終都沒有否認自己的錯誤,且表示自己只是想要與安妮散步、聊天,就結束約會。這種看起來願意認錯,又不帶意圖的言談,或許也能夠讓安妮逐步放下戒心,認為對方並沒有任何不軌的心機。
除此之外,查理透過漸進式的手法,先是品嘗安妮碗中的甜點,後續再營造觸碰安妮雙手的機會,贈送具有性暗示意味的內衣等,最後達到性侵害安妮的目的。在這歷程當中,一步一步給愛情所迷醉的安妮,彷彿成了溫水中的青蛙。當她意識到自己受到性侵害時,卻已經來不及跳出這滾沸的熱水了。
別讓我們的善意,阻礙了子女的求助之路
面對形形色色設計精密的誘騙計畫,在新聞上時有耳聞,且受到詐騙的對象,更不乏成年人或是高知識份子。看來,當兒童或青少年子女在面對網路交友詐騙時,我們很難期待他們具備足夠的智謀,來抵擋這一連串設計好的縝密圈套。
前段時間,轟動全國的「韓國N號房事件」中,也不乏「品學兼優」的學生受騙上當,但是他們在事發後,幾乎沒有人願意告訴自己的父母親,或是報警求助,因而讓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承受加害人的性騷擾、性猥褻,甚至是性侵害。這實在令人痛心。
在我的工作經驗中,時常聽聞許多子女在遭受性侵害後,怯於向父母親求助,其中一個原因乃是他們認為父母親已耳提面命,教導他們要懂得自我保護,例如:避免飲用陌生人的飲品,或是不要點開陌生人的網路連結等。但在性侵害發生後,他們便容易產生自責的心理,認為:「父母親已經教過我要怎麼保護自己,但是我卻還是受騙上當,這一定是我自己的疏忽、我自己的錯誤!」此刻,父母親原先教導子女要懂得自我保護的善意,竟成為子女求助的阻礙。這實在是相當可惜。
不過,從這當中也能看出,當代的父母親在性教育上的努力,或許過度著重於要子女「事前保護自己」,卻較少著力於教導子女「事後如何求助」。
身處這個科技發達的年代,父母親很難阻止子女進入絢爛的網路世界。為人父母者所要做的,除了盡力保護子女免於受害之外,也需要提前向子女傳遞一個觀念:面對縝密的網路誘騙計畫,每個人都會有判斷失準的時候,如果不慎上當受騙,這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不需要受到譴責。重要的是,別讓自己在事發過後,獨自承擔這些事情,而是要讓父母親陪伴他們一起面對。
給予尊重的空間
對於遭受性侵害的人來說,他們的人生就如同失控的馬車,不知道未來將駛向何方。為了能繼續生存,他們不得不採取許多看似不合理的行為與認知,來處理自己的性創傷,例如:安妮完全否認自己遭受性侵害,認為自己跟查理乃是情投意合。唯有繼續相信自己與查理的性行為乃出自於雙方的愛,安妮才可以不將自己當作一名性侵害倖存者來看待。
這種現象其實是很常出現的。例如:著名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指的是受害者不僅沒有怪罪加害者,反而對加害者產生了情愫。這種情形在安妮身上也發生了。面對這個現象,安妮的父親在感到詫異之餘,為了擔心自己的女兒持續上當受騙,反倒開始不斷說服安妮「查理是個壞人」。
然而,當我們要安妮學習接受「查理是個性侵犯」的同時,是否也同時意味著我們要安妮接受「我被強暴了」。這雖然是個事實,但這對性侵害倖存者來說,這何其殘忍?有多少人能夠坦然接受自己是個性侵害倖存者的身分呢?
因此,當子女遭受性侵害時,父母親必須先騰出一個空間,讓子女能以自己的步調及速度去接受性侵害事件的存在。否則,迫使他們承認自己是個性侵害倖存者的同時,也很可能讓他們受創的心靈再度破碎、瓦解。
除此之外,當安妮的父親心疼女兒受害,而不斷挖掘事情的真相時,卻發現:原來安妮在遭受侵害前,也曾大膽主動地與查理聊起腥羶色的性話題。得知此事的父親宛若晴天霹靂,他難以消化自己受到的衝擊,不知要以什麼樣的眼光來看待安妮。
假想我們自己就是安妮的父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仍能以平靜的心來陪伴安妮嗎?若答案是否定的,這種窮追猛打,想要探查所有事件真相的舉動,真的有所必要嗎?對於子女的性侵害療癒之路,真能帶來幫助嗎?
在性侵害事件發生後,積極理解事件發生的經過以及受害子女的感受固然重要,但父母親或許也需要學習為子女保留適度的隱私空間,好讓他們在尚未準備好揭露自身經驗的情況下,仍能保有自己的私密經驗。
去除「物化」,重新將倖存者以「人」看待
在性侵害的過程中,最令人不捨的是,倖存者僅是被物化為加害者的性慾望載體。當性侵害事件被揭發後,為能盡速讓犯人伏法,在大多數的情況下,相關司法人員亦須將倖存者視為「蒐證的工具」,而無法顧及其身體狀態是否合適接受調查。例如:在倖存者身心受創的情況下,仍不斷催促倖存者要盡可能回想與描述性侵害事件的細節等。在此一歷程中,性侵害倖存者也容易感受到自己僅被當成一個辦案的工具。
當倖存者被物化為「工具」,不再被視作一個活生生、有情感,且具備自主意識的「人」以後,他們也可能受到劇烈的影響:不再將自己當個人看,不再認為自己值得珍惜。因此,當他們受到性創傷的侵蝕,而出現排山倒海的情緒,卻又不知如何消化時,他們也很可能將自己的身體當成「情緒發洩的工具」,透過傷害自己(例如:割腕、自殘等行為)來換得情緒上的舒緩。這如電影中,當安妮再也無法承受性侵害事件以及對人的不信任等所帶來的衝擊,她選擇吞食安眠藥,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
若我們希望倖存者從沉痛的深淵中獲得療癒與救贖,協助他們重新恢復對自己的肯定與重視,那麼,重新將他們當個活生生、有情感、有血淚的「人」來看待,或許是必要的。
重建身分認同:我既是,又不全是個「性侵害倖存者」
在片尾,安妮的父親獨自在庭院沉思,憶起安妮在童年時,其實是個相當勇敢、開朗的小女孩。父親省思自己近日以來,不斷要安妮承認自己遭受性侵害,不斷要安妮協助指證性侵犯,或是為了保護安妮而過度監控等行為,想到這裡,父親不禁潸然淚下,安妮看見父親的疲憊後,也向前給了父親一個擁抱。此刻,父親眼中的安妮,不再只是一個遭受性侵害的「倖存者」,而是自己一直都珍愛的「女兒」。此刻的安妮也脫離了「倖存者」的枷鎖,重新以「女兒」的身分活回父親的懷抱。
這或許也是許多倖存者需要面對的議題:他們既是,也不全是個性侵害倖存者。
倖存者需要學習接受自己身為「性侵害倖存者」的身分,才能在不否認性侵害經驗的同時,也能正視自己所受的傷,並且學習療癒自己。
但是,他們也不只是個「性侵害倖存者」。他們仍是他們自己。以安妮來說,她也同時是個14歲的青少女、學校排球隊的隊員、父母親所珍愛的女兒,以及對未來仍懷抱著種種希望的國中學生等。
當倖存者能夠不再將自己化約為一名性侵害倖存者,而是能夠重新活出自己的種種身分,他們的未來才有機會獲得更多元的開展,而不讓自己的人生都被「倖存者」的標籤所綑綁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