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蔚昀
許多年前還沒有孩子的時候,我讀了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的《為什麼孩子要上學》(時報出版)。那是他思考著「孩子的童年生活中,成人到底應該給他們什麼?」所寫的隨筆。
書的內容我幾乎忘光了,只記得大江從他的童年寫起,然後寫到有一次淹水,一名少女站在屋頂上,為了求生而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大江一直忘不了少女的鎮定和充滿決心的神情。
我很喜歡這段關於少女的描述,可能某種程度上看到了自己吧。我在體制內教育待不下去,為了求生,在家人支持下休學,一路跌跌撞撞走來,竟也走出了一條自己的路。
如今,我也有孩子了。現在,換我來思考:「孩子為什麼要上學?」曾經不適應體制的我,也會擔心孩子是否能適應(雖然曾想過自己教或讓他去體制外學校,但後來因為現實考量而放棄)。如果不適應,那要怎麼辦?我能像我爸媽支持我一樣,當他的後盾嗎?
但是,當大兒子開始上學,我發現,去上學還是好的,而且比待在家裡好。沒錯,孩子一開始會恐懼、擔心,會說:「我不想上小學,我不想長大。」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會好奇、興致勃勃地問:「媽媽,妳小時候上小一是怎麼樣啊?妳喜歡上學嗎?」
這種矛盾的情感,大概就像是《我不想長大》(夏洛特‧佐羅托/文,艾瑞克‧布雷格德/圖,遠流出版)和《第一次上街買東西》(筒井賴子/文,林明子/圖,英文漢聲出版)的綜合吧。《我》中的女孩不想長大,因為當個小孩可以做許多大人不能做的事,比如快樂時蹦蹦跳跳、坐在桌子底下、打光腳。而《第》中的五歲女孩小惠很高興自己長大了,因為可以做小小孩不能做的事。
當然,去上學是有挑戰及挫敗的,即使是平常的事物都像是一場冒險,就像小惠穿過尋常的街道去雜貨店,要克服種種困難,才能買到牛奶。兒子一開始上學時,有好幾個月每天回家都會因為寫作業而煩躁(因為ㄅㄆㄇㄈ和國字太多、太難寫),寫得不好就會生氣、哭泣。
看他那樣,當然會心疼,尤其是,我也想起小時候熬夜寫國字的辛苦時光。於是,我跟他說:「不用寫得那麼整齊啊,如果想少寫一點我可以寫聯絡簿和老師說。」但另一方面,我也知道這些國字不能不寫(中文字還是要靠書寫來記憶),所以會告訴他:「那也沒辦法,不喜歡還是得寫,媽媽在旁邊陪你完成。」
現在講起來雲淡風輕,但那幾個月,我們之間的火藥味是很重的。有時他鬧脾氣,我火氣也會上來,有時他拖拖拉拉,到吃完晚飯才開始寫,十點十一點才上床,更讓我火大。
我以為,這恐怖的、被學校作業破壞家庭感情的日子會永遠持續,但有一天,情況改善了。兒子依然不太喜歡寫國字,但已經會寫很多字,也認識很多字,可以自己看百科全書或兒童小說,然後跑來告訴我各種我不知道、也從沒想過的知識。
他開始有了想要達成的目標(比如被老師誇讚、得甲上、拿獎卡)和值得驕傲的事(跑步很快),漸漸地,他融入了學校生活,開始有自信,也開始臭屁,會笑幼稚園小朋友和小一新生(他要升小二了,真的很像那首台語兒歌說的:「一年仔悾悾,二年的孫悟空」)(註)…
孩子有了自己的世界,而那個世界大部分時候與我無關。第一次正式離家,脫離了父母的掌控、影響(不管是好的影響還是壞的影響)和保護,他看到,除了父母之外,還有另一個世界,在那裡有新鮮有趣的事物也有令人害怕討厭的事物,有些價值觀和父母教給他的價值觀衝突,他必須自己判斷、做出選擇。而且,在這個世界中,父母很多時候也是無知、無助、渺小的。自己可以比父母強,比父母厲害,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解決事情,對孩子來說,這是很寶貴的成長經驗,也是獨立的基石。
和寫字或算數比起來,人際關係更是微妙的課題。我想,包括我們在內的許多家長和孩子自己,都會擔心:(孩子)在學校交不交得到朋友?也不斷學習、思考:(孩子)和別人有衝突怎麼辦?欺負和不知分寸地打打鬧鬧(小一生的打打鬧鬧真的很多啊)有什麼差別?這些事要全權留給老師處理,還是家長也該適時、適度介入?適時、適度又如何界定呢?家長要按照叢林法則讓孩子自己殺出一條血路(孩子會不會覺得很無助),還是繼續用羽翼保護孩子(別人會不會覺得孩子是媽寶)?孩子需要/想要被保護嗎?如果孩子在學校遇到問題不說,那怎麼辦?
好幾次,我們注意到孩子放學後和平常不太一樣,但是問他卻什麼都不說,直到過了一段時間才會告訴我們,在學校有什麼課業或人際的事讓他不開心、尷尬、挫敗。一開始,我也很挫敗,想說我是不是很差勁的媽媽啊,為什麼孩子遇到困難不想跟我說。但是回想自己的少年時光,我遇到問題也不會和父母說(到今天還是如此呢)。去問波蘭好友(她兩個兒子都上大學和研究所了),她說孩子也不太會說在學校的問題,即使會,也是在問題發生一陣子、家長注意到一些異常行為(比如曠課)後才說。
最近,我也在兩本兒童/青少年文學中找到了共鳴。一本是波蘭漫畫家奧根妮許卡.許凡塔克(Agnieszka Świętek)處理父母離婚如何影響孩子生活的《承諾》(Kultura Gniewu出版),另一本則是許凡塔克插畫,但文字作者是史迪波(Sztybor)的《魯夫斯︱披著羊皮的狼》(Wydawnictwo Egmont Polska出版)。
雖然這兩本書的主角和他們所要面對的困境完全不同︱《承諾》(Obiecanki)的主角是功課很好、被同學嫉妒欺負的浣熊姊,《魯夫斯︱披著羊皮的狼》(Rufus wilk w owczej skórze)是被綿羊父母領養、因為個性溫和而被熊同學欺負的狼︱但共同點是,主角遇到困難,一開始都不會和父母說,就算會說也不會說得很清楚。《承諾》的浣熊姊或許是因為媽媽有憂鬱症,自顧無瑕,妹妹還小需要她照顧,所以選擇默默受苦,但是魯夫斯的父母看起來很愛他、關心他啊,為什麼他不和他們說呢?難道是因為他是狼,而他們是羊嗎?
這理由看起來太簡單而有點蠢,但搞不好有幾分真實性。魯夫斯不想和熊一起欺負草食系同學,於是披著羊皮去上學,後來果然被熊欺負了,羊爸羊媽看他披著羊皮,以為他在耍叛逆,還跟他促膝長談,說自己也有年輕叛逆的時候喔,比如把毛剃光假裝自己是海豹…誠意十足,而且很可愛,但好像幫不上太多忙。雖然當他們得知問題所在後,給出了一些好建議如團結就是力量,但他們確實無法教魯夫斯如何當匹狼,如何對抗熊。
面對困境,這本書提出了一個頗為可愛,又有點無厘頭的解決方式。魯夫斯的同學們帶他去找野狼大哥(黑道,還是通緝犯!),請他教魯夫斯怎麼當狼。大哥很有義氣地給魯夫斯上了為期一天的「野狼速成班」,然後,魯夫斯在熊面前一聲狼嚎,熊就認為「酷,兄弟,你是個真正的掠食動物了」。和熊走得比較近後,魯夫斯發現,熊其實不那麼愛耍狠,只是不知道身為一頭熊,要如何和其他動物相處…而其他的動物也不信任熊和魯夫斯,因為他們「不管怎樣都是掠食動物」。
又是一個難解的習題。魯夫斯的解決方式,是引用羊爸的說法:「標籤只適用於食品,不適用於人,每個人都可以當他自己。」雖然這句話是羊爸說的,但真正實踐了這句話的,是魯夫斯。他證明了他可以不當讓人害怕的狼、不當害怕別人的羊、而是兼具狼和羊特質的魯夫斯,同時被掠食動物和草食動物信任、接納。羊爸的話像就是洪水中的屋頂,讓他可以站在上面,跳往下一個安全的地方。
生命就像是一場又一場大大小小的洪水吧。上學,是第一場大洪水。曾經,我和丈夫是孩子們的屋頂,而在洪水中,我希望自己能做他們的跳板。但要不要跳、要往哪裡跳,這就要靠他們自己決定了。
註:台語的兒童唸謠〈小學生〉,全文為:「一年仔悾悾,二年的孫悟空。三年的吐劍光,四年的愛膨風。五年的上帝公,六年閻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