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志遠(執行長室主任祕書)
全班朗誦課本的時候,曉雯發呆,被楊老師發現:「你怎麼跟王明惠一樣,在發呆呢?是在幹什麼?」
楊老師接著轉向全班問:「這樣子是聰明還是笨?」
全班非常整齊劃一的回答:「笨!」
曉雯吐吐舌頭,尷尬地笑了一下,他很清楚,楊老師真正想罵的,是明惠。
明惠是「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患者,身體無法感受到飽足感,無法控制的食慾導致強烈的覓食行為,普遍有輕度到中度的智能障礙,並伴隨情緒與學習障礙,而且,他才國小一年級。
明明是曉雯發呆,但被罵的是自己,明惠忍著眼淚,拍桌子表達憤怒。楊老師見狀笑著提高音量:「就像老師之前講的,王明惠如果像是草原世界吃草的動物,動作慢會怎麼樣?」
全班回答:「被吃掉。」
明惠感覺臉越來越熱,眼淚快要掉下來了,他對著桌子越拍越大力,彷彿羞憤可以被拍進桌子裡……
楊老師笑得更滿意,繼續說:「這樣子就是沒有專心,你們看,我在講他,他還在這樣。那種不專心的,以後會有成就嗎?」
全班回答:「不會。」
拍桌聲停下來的那一刻,明惠大哭。
明惠的爸爸,讓明惠帶錄音筆到學校,錄下這段上課經過之前,已經觀察到異狀。原本喜歡上學,也兩年多不需要使用尿布的明惠,開始大小便失禁,對上學很恐懼。醫生說,這樣的退化可能跟嚴重焦慮有關。爸爸每次問明慧在學校的狀況,明惠就會哭,或發脾氣…
就這樣過了幾個月,明惠的情緒狀況越來越嚴重,有一次明惠哭累了,爸爸抱著明慧問:「是什麼事情讓你這麼難過?我想幫忙…」。明惠才說出,上課的時候,楊老師一直說我笨,說我「大便在褲子上,以後沒有成就,以後就去當清潔隊掃大便。」
爸爸想起,在明慧入學前,特別拜訪導師徐老師,說明明惠的情形。當時徐老師說:「科任的楊老師比較嚴厲,會試著溝通。」難道徐老師早就知道楊老師會羞辱孩子,卻認為只是嚴厲?小一的老師大部分時間都待在教室,難道徐老師看著明惠被這樣對待也不阻止?爸爸左思右想,決定錄音查證,果然,楊老師羞辱明惠時,錄音中有聽到徐老師接電話的聲音。
不只如此,也錄到午餐時,徐老師說:「王明惠,妳以後最後一個裝,這個時候你倒是很聽指令喔?請妳回復和上學期一樣,上學期我後來讓妳來排隊。是因為你後來都有聽話了,聽清楚了嗎?」原來,徐老師利用明惠的罕見疾病,讓一直忍受強烈飢餓感,很在乎吃飯的明惠,最後一個裝飯作為處罰。
明惠因為午睡沒有趴睡,放學被徐老師留下來訓話時,明惠表示想上廁所,徐老師說:「給過你很多次機會了,從中午吃飯,用餐到下課,你有很多時間去上廁所,你自己不去上的!」兩分鐘後,明惠失禁了,非常緊張拿著抹布要擦,徐老師只拿著掃把柄,指著地板:「過來!這條…然後這條,去,擦乾了,擦乾淨了,要讓我滿意!」。
明惠回家前,想起有帶備用的褲子,說:「濕濕的,那濕濕的怎麼辦,可以換嗎?」徐老師只說:「那是你的問題,這不是我的問題喔,你不讓我回家,然後你就要回家了!」。明惠到家時,皮膚已經被泡皺。
難怪徐老師時常支開陪讀老師,說要陪讀老師到圖書館休息,說希望「管教策略不受干擾」,原來,這就是徐老師的管教策略。
爸爸無法忍受,申請霸凌調查。
調查中,楊老師說:「我教了二十幾年,很習慣會這樣講,那講了18年沒事,第19年就有事。啊!也沒有特別惡意。」
徐老師說:「助理員(陪讀老師)的工作就是配合老師的策略執行工作任務」、「要合理的生氣,小孩子有時候就是要透過我們嚴厲的語氣和表情,才能夠知道現在這個行為是不對的。」
一個說這樣的精神暴力是習慣;一個說支開助理員是他的策略,用孩子的疾病來欺負她是管教方法。
想不到,兩位老師這樣的說法被全盤接受了,霸凌防治小組對於楊老師、徐老師的行為,投票作出決議:八比〇,霸凌不成立。
不管明惠行為長期退化,有嚴重焦慮狀況,並非一時。而且小一的同學可以整齊同聲說同學笨、會被吃掉、沒有成就,這些羞辱的行為顯然經過長期練習。只因為錄音次數不多,八比〇,認定欺負明惠的行為沒有持續發生。
因為老師說是管教,八比〇,認定不符合霸凌的侵害手段及態樣。
因為老師說沒有惡意,八比〇,認定不是故意。
最後,實在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即便明惠嚴重焦慮,八比〇,認定沒有造成生理與心理傷害。
八比〇,認定霸凌不成立。
霸凌機制,原本是要處理生對生的相處問題、行為問題、權力不對等問題。所以雙方都要受到足夠的照顧或輔導與教育。
師對生的精神暴力,情形不一樣,一來老師學生之間本來就權力不對等,二來老師的精神暴力,是違反專業倫理,而不是學生需輔導的行為,必須要有不同的問題意識、定義,以及處理方式。
否則,就像這個案子中,孩子長期受到痛苦,申訴了,也有證據,但沒有人看見孩子的處境。不只沒有意識到精神暴力,也沒有處理歧視問題。
我們正與家長一起提起申覆。同時,我們也正在要求要調整師對生霸凌制度,改善處理時的問題意識、納入單次精神暴力的處理,以及把歧視也列為師對生霸凌的樣態。
當體制站在孩子的對立面時,請大家,一起站在孩子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