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昀修
霸凌這個詞彙出現於中文世界,至今約莫二十年,尚不算上歷史悠久。卻幫助人們擁有除了暴力、欺負以外的觀點。相應而生的,是諸如修復式策略(註1)、創傷知情等處理方法(註2)。
觀點的改變,讓新的理解有可能產生,進而產生新的解決方式。只是有時也未必那麼順利。
編輯部和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的系主任翁士恆約好,希望能請教心理學上看待霸凌的觀點後,翁士恆老師隨即傳來一篇手上正在翻譯的文章。這篇來自美國的文章探討修復式策略,卻帶來哀鴻遍野的現況——教師們讓加害者與被害者圍成一個圈圈說出自己的痛苦,名曰「修復式圓圈」,並盡力地包容著受害學生的種種狀況,像是拒學與無止盡的「我做不到」等低潮,但一切似乎沒有變得更好。學生仍狀況頻發,老師也筋疲力盡,人沒有更能互相理解彼此。
為何要給我看這篇文章呢?難道翁士恆老師也覺得修復式正義、創傷知情是沒有用的嗎?
「我沒有說這些觀點是正確的,但它確實說了一些還蠻重要的經驗。比如無限包容吧,連父母都無法無限包容自己的孩子,治療師一個禮拜也只有一小時,如果把這當成工作守則的話,那真的會造成環境上的極大損耗。怎樣才是一個平凡但夠好夠讓人成長的環境?讓人所犯下不是天大的錯誤,可以自然地被修補,這是團隊工作需要去思考的事情。」翁士恆認為,霸凌並不只是對一個人做某件事,而是一個環境允許的長期行為:「所以談霸凌時,要談環境怎樣讓這事情發生?有沒有很相似的條件?應該要朝這部分理解才對。」
但一個環境怎樣才算得上「好」?足以自然地因應與修補傷害?仍得回到我們如何看待環境中的個體。
翁士恆回想著曾經手的案件,在家長或學生身上,都可以看見出某種「失功能」。而解決問題的方向,便是協助人去恢復功能。他舉例:「有些孩子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惡意,因為他就是這樣長大,沒有道德意義在裡頭,就這樣到了學校生活,可是在家就是不斷被傷害,造成兩個世界非常抽離……小孩同理他人被欺凌的能力,其實不會因為被處罰就發展出來。」
然而,這表示告知小孩某些行為是惡意後,功能就會恢復,霸凌就會停止嗎?
事情沒那麼單純。英國著名的小兒科醫師、精神分析學家溫尼考特(Winnicott)曾寫道,小孩要學會憤怒與攻擊。可許多人聽了恐怕會大驚失色吧?畢竟霸凌人的孩子,不就已經在憤怒與攻擊了嗎?到底要學什麼?
翁士恆對這個觀點補充道:「小孩能不能好好的恨是很重要的,找到一個會妨害他生活的對象並把它摧毀,就能保有他的好經驗。環境夠穩定或支持,小孩就可以發展他的恨,成熟他的憤怒。」他舉母親為例,母親是許多孩子生命裡最先攻擊的對象:「因為媽媽同時帶來好的經驗以及壞的經驗啊。小孩會發現自己攻擊的對象竟然也是他最愛的人。然後,媽媽會原諒他。小孩就會在發現自己竟傷害了最愛的人,卻又被最愛的人原諒的過程裡,學習到罪惡感,以及控制攻擊力道的方式,這時候情緒發展才會逐漸成熟。」
翁士恆分享自己的實務經驗,在回頭追訴霸凌者的成長背景時,時常發現霸凌者本身也來自被霸凌或充滿暴力的過去:「追根究底,是有一個從他生命最早就一直在影響他、迫害他的人。他沒有辦法好好的破壞掉,所以他的恨沒辦法好好的發展起來,維持在一種比較早期的,要把所有東西都破壞光光的狀態,那他就比較沒辦法發展出因為被原諒才會有的罪惡感。」
並不是每一個孩子都能有良好的環境,使憤怒與攻擊性可以發展成熟。而甚至過往的社會價值也並不鼓勵如此,翁士恆分析道:「過去我們在小孩很小的時候就用很大的力量去壓制,讓他們不能發展憤怒。但其實沒有憤怒的小孩是很恐怖的,因為他不會攻擊外界,只會攻擊自己。逐漸在青少年階段變成了憂鬱與自殺。某程度來說,我們現在面對那麼多的自傷跟自殺,也是社會集體運作的結果。」
否定憤怒的過去,帶來了嚴重的後果。但面對憤怒的此刻,不難發現社會並沒有給出承擔憤怒的空間,許多成人們也沒有發展出承接憤怒的能力,對孩子的惡意也感到害怕。
翁士恆點點頭:「對於小孩天生的惡意,其實很早就有人在探討。《蒼蠅王》這本小說在談的,就是如果世界被孩子所主宰,即便他們讓另外一個孩子死亡,孩子們也不會發展出悲傷的感覺。因為他們沒有成長,沒有大人去協調他們的道德意識。我覺得這呈現出來的第一個當然是,我們要怎麼樣用環境去影響孩子?
然後第二個,就是其實我們不理解這個小孩。有些小孩他就是被毒販養大的、有些小孩一出生就在被性侵、有些小孩一出生就一直在看媽媽被打。很多時候我們進入一個成熟世界的道德觀去看待孩子,但有時仍會需要有彈性去思考孩子可能在怎樣的非道德環境下成長。」
不斷的談著如何理解小孩,對於家長、教師或任何需要與小孩相處的工作者來說,或許是件耳朵已聽到長繭的叮囑吧。但事實上,不只對於有霸凌行為的孩子(一般稱為加害者),對於受到霸凌行為的孩子(一般稱為受害者),我們的理解都仍然稀薄。
在前述的文章中,美國教師們埋怨受害者文化,認為這是一個妨礙韌性與復原的文化。但翁士恆說明在當代心理治療中,並不將每一個受到傷害的人都視為脆弱者——你遇到了重大事件,但同時你也可能也有辦法透過自己的經驗來克服創傷而不需外力介入——這卻考驗了工作者們是否真實看見了眼前之人的狀態。文中的美國教師們進行修復式正義卻屢遭挫敗的模樣看起來讓人喪志,但也反映了多數人們對於霸凌、修復式正義乃至於人的脆弱等理解都依然停留在表層,翁士恆提醒道:「我們都還在追求一種規則式的東西。比如說SEL(社會情緒學習)或者是創傷知情,都在教導一種比較公式化的理解,要照著行為的守則去處理孩子的行為問題。」
即便是公式化的理解,依然是一種理解的方式。但有沒有可能再發展出更深遠的理解呢?翁士恆想起在保護管束機構裡,曾遇到一位犯下嚴重惡行的孩子:「那對我來說也是很深的學習。如果在學校碰到,我也會覺得說這真的是十惡不赦。可是跟機構內的照護員交流,他們一起看到了孩子不同的面貌,發現那逞兇鬥狠的狀態下其實有一個非常原始、什麼都不知道,心智發展還很低的小孩。這些人是很習慣跳脫孩子需要被懲處的思考,才能夠這樣去了解孩子行為的另一種樣貌。如果能有一個比較成熟的會議體制,而且大家都是想要去了解孩子發生什麼事情,讓理解在那個場域下面發生,這是我覺得相對重要的事情。」
說著,翁士恆笑了笑:「這是全世界正在進行的工程喔。但我覺得台灣的工程進度還蠻不錯的。雖然會有人指責,但也會有人支持這樣的觀點,就代表說這個社會正在發展一個超脫二元對立的能力,那我們就可以再撐開一點點,再有彈性一點點,我們應該要做的是這樣的工作。」
註:
1. 修復式策略:自司法體系中「修復式正義」的做法發展而來,注重「關係的修復」與「建立良好校園人際關係」的全校參與模式,用意在修復關係的過程中,使加害者真正了解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並據以改變,一方面讓受害者得到真正的平復。
2. 創傷知情:是一個重新看待事情的眼光。在理解創傷,辨識出這些症狀之後,學習如何以健康的方式應對創傷,幫助自己和他人走向復原。




